各党委、党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根据《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对2022年全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不断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为加快推进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培训对象
全校全体党员
三、培训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员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组织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持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著作,学好用好《<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辅导读本》、《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按照中组部“五个讲清楚”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不懈把党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从中深刻领悟党百年奋斗的历史价值和学习党史的根本目的、基本要求、科学态度,特别是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教育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学党史用党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融入党员教育日常,充分利用苏州本地革命遗址遗迹、纪念场馆、海棠花红先锋阵地和我校党员英烈生平事迹展览馆等红色资源,组织党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就近就便学习,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丰富内涵和时代意义,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3.围绕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重点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围绕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理解、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世情国情党情教育培训,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聚焦学校“十四五”改革发展稳定、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双一流”建设任务等,开展高等教育发展形势、校情校史以及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引导师生党员及时学习贯彻校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锚定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统一思想和行动,奋力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
四、重点工作
1.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突出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党史、党的创新理论、党建工作实务、群众工作、基层治理等培训。学校党委组织开展中层干部专题培训、院级党组织书记网络示范培训、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等。各党(工)委要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一年至少参加1次院级及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新任职党组织书记一般要在半年内参加任职培训。
2.专兼职组织员教育培训。学校党委定期举办专兼职组织员能力提升培训,采用专家辅导、实务培训、主题研讨、工作交流等多种培训形式,着力提升组织员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各党(工)委要做好专兼职组织员日常教育培训。
3.教职工、学生党员教育培训。深化“教师党员先锋工程”,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开展教师党员培训,加强教师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使教师党员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表率。聚焦“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和严格党性锻炼,开展学生党员培训。教职工、学生党员全年至少参加1次线上或线下集中教育培训。
4.新党员教育培训。着眼于强化思想入党、提升政治觉悟,以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等为重点,开展新党员培训。在预备党员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各组织1次集中培训。
五、主要措施
1.完善组织形式。各党(工)委要采取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组织生活、实践锻炼有机结合,增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系统性。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实抓紧集体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开展自学。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教育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鼓励党员参与结对帮扶、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充实实践锻炼内容。
2.丰富教学方式。各党(工)委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探索“课堂+基地”实训模式,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人才、校友优势,邀请“党课名师”、先进人物、身边榜样开展讲座、学习交流等,加强案例培训和开展典型教育。
3.运用信息化手段。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引导党员用好“共产党员”“学习强国”“江苏先锋”“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充分运用校院网络等,开设“网上党校”“网络课堂”,推动教育资源网上共享,推进党员教育培训信息化、网络化。
4.落实培训学时制度。党员全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为党员上1次党课。
六、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各级党校党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研究 1 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听取 1 次专题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职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统筹推进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七个方面基本任务,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教育学习,落实教育培训任务。
2.加强学风建设。各党(工)委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授课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联系实际教学。党员要严守培训纪律,自觉接受教育培训。
3.严格考核评估。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院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成效考核体系。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健全党员述学评学考核制度。各党(工)委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精心制定本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4月12日前报送《2022年党员集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表》(电子版)。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及《2022年党员集中教育培训落实情况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联系人:胡旸,联系电话:65229308,15995845623,邮箱: yhu@suda.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