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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党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对2021年全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不断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为加快推进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培训对象 全校全体党员 三、培训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员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高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长效机制。 2.开展常态化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政治功能,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七个方面基本任务,强化仪式感教育,规范入党宣誓、过政治生日等流程,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等。充分利用“周恩来精神”“雨花英烈精神”“铁军精神”“淮海战役精神”及苏州本地革命遗址遗迹、纪念场馆、海棠花红先锋阵地和我校党员英烈生平事迹展馆等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学习,传承红色基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对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围绕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重点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紧扣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活动、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围绕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新征程开局起步等,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世情国情党情教育培训。聚焦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四五”开局、“双一流”建设目标任务等,开展高等教育发展形势、校情校史以及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引导师生党员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四、重点工作 1.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突出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党史、党的创新理论、党建工作实务、群众工作、基层治理等培训。学校党委组织开展中层干部专题培训、院级党组织书记网络示范培训、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等,各党(工)委要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一年至少参加1次院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新任职党组织书记一般要在半年内参加任职培训。 2.专兼职组织员教育培训。学校党委定期举办专兼职组织员能力提升培训,采用专家辅导、实务培训、主题研讨、工作交流等多种培训形式,着力提升专兼职组织员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各党(工)委要做好专兼职组织员日常教育培训。 3.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教育培训。深化“教师党员先锋工程”,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开展教师党员培训,加强教师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使教师党员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表率。聚焦“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和严格党性锻炼,开展学生党员培训,全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教育培训。 4.新党员教育培训。着眼于强化思想入党、提升政治觉悟,以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等为重点,开展新党员教育培训。在预备党员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各组织1次集中培训。 五、主要措施 1.完善组织形式。各党(工)委要采取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组织生活、实践锻炼等有机结合的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系统性。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抓实抓紧集体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开展自学。落实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鼓励党员参与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充实实践锻炼内容。 2.丰富教学方式。各党(工)委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探索“课堂+基地”实训模式,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人才、校友等优势,邀请“党课名师”、先进人物、身边榜样开展讲座、学习交流等,加强案例培训和开展典型教育。 3.运用信息化手段。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引导党员用好“共产党员”“学习强国”“江苏先锋”“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充分运用校院网络等,开设“网上党校”“网络课堂”,推动教育资源网上共享,推进党员教育培训信息化、网络化。 4.落实培训学时制度。党员全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为党员上1次党课。 六、组织领导 1. 落实领导责任。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各级党校党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研究 1 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听取 1 次专题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职责,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教育学习,落实教育培训任务。 2.加强学风建设。各党(工)委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授课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联系实际教学。党员要严守培训纪律,自觉接受教育培训。 3.严格考核评估。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健全党员述学评学考核制度。各党(工)委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精心制定本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3月31日前报送《2021年党员集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表》。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及《2021年党员集中教育培训落实情况表》。 联系人:唐文跃,联系电话:13616277066,邮箱:tangwenyue@suda.edu.cn。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1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