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分党校办学活力,鼓励特色、培育品牌,以评促建、提升质量,根据《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苏大委[2023]5号)规定和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分党校工作评估,并评选校级“红旗分党校”和“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已调整或设置的分党校。
二、评估内容
围绕分党校组织领导、规范管理、培训质效、品牌特色等设置评估指标,评估工作统筹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体系,根据考核结果评选“红旗分党校”和“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分党校总结2023年度工作成效填写评估表(附件1)。
2.连续两年及以上专兼职从事分党校工作且目前仍在从事的人员,可推荐申报“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各分党校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推荐申报人请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2、附件3)。
3.2024年1月10日下班前,附件1及依据材料纸质版盖章扫描件、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扫描件、附件3电子版,请统一放入命名“XXX分党校”的新文件夹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dangxiao@suda.edu.cn。
特此通知。